本文是学习GB-T 3087-2022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文件规定了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的订货内容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
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。
本文件适用于制造低压和中压锅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无缝钢管(以下简称"钢管"),其他管道用无
缝钢管可参照本文件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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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件。
GB/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GB/T 223.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硫酸钠分离-二苯碳酸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
GB/T 223.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-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
GB/T 223.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37 钢铁及合金 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靛酚蓝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
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63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钠(钾)分光光度法
GB/T 223.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
GB/T 223.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
GB/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
GB/T 228.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:室温试验方法
GB/T 228.2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:高温试验方法
GB/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
GB/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
GB/T 244 金属材料 管 弯曲试验方法
GB/T 246 金属材料 管 压扁试验方法
GB/T 2102 钢管的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
GB/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
GB/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
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(常规法) GB/T 5777—2019
无缝和焊接(埋弧焊除外)钢管纵向和/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超声检测
GB/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GB/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
GB/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(常规方法)
GB/T 3087—2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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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62 钢管术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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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方法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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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49 连铸圆管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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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0062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按本文件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 本文件编号;
b) 产品名称;
c) 钢的牌号;
d) 尺寸规格;
e) 订购的数量(总重量或总长度);
f) 交货状态;
g) 特殊要求。
钢管的公称外径(D) 和公称壁厚(S) 应符合 GB/T17395
的规定。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
商,可供应 GB/T 17395规定以外尺寸的钢管。
5.2.1 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 1 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
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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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2 热轧(扩)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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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2 热轧(扩)钢管壁厚允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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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3 冷拔(轧)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 3 冷拔(轧)钢管壁厚允许偏差
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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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.4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应表1、表2、表3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
的钢管。
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000 mm~12000 mm。
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应通常长度
以外的钢管。
5.3.2.1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。
5.3.2.2 钢管的定尺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述规定:
a) D≤159 mm时,+16 mm;
b) D>159 mm时,0 mm。
5.3.2.3 倍尺长度每个切口应按下述规定留出余量:
a) D≤159 mm 时,5 mm~10 mm;
b) D>159 mm 时,10mm~15 mm。
5.4.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5.4.2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.15%,且不大于12 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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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4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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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
壁厚公差的80%。
5.6.1 公称外径不大于60 mm 的钢管,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.5 mm;
公称外径大于60 mm 的钢管,管端
切斜应不超过钢管公称外径的2.5%,且不超过6 mm。
5.7.1
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,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。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/T17395
的规定,钢的
密度按7.85 kg/dm³。
5.7.2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
合如下规定:
a) 单支钢管:±10%;
b) 每批最小为10 t 的钢管:±7.5%。
6.1.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成分)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表 5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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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087—2022
6.1.2
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,应在合同中注明。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
222
的规定。
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。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
可采用较高要求的其他冶炼方法制造。需方指定冶炼方法时,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管坯可采用连铸、模铸或热轧(锻)方法制造。连铸管坯应符合 YB/T 4149
的规定;热轧(锻)管坯
应符合 YB/T 5222 的规定;模铸管坯可参照热轧(锻)管坯的规定执行。
钢管应采用热轧(扩)或冷拔(轧)无缝方法制造。需方指定钢管制造方法时,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6.3.1 热轧(扩)钢管应以热轧(扩)或正火状态交货。
6.3.2
以热轧(扩)状态交货时,钢管的终轧(扩)温度应不低于相变临界温度(A。)。
6.3.3
以正火状态交货时,对于热轧(扩)钢管,当其终轧(扩)温度不低于相变临界温度(A。)
且钢管是 经过空冷时,则应认为钢管是经过正火的。
6.3.4 冷拔(轧)钢管应以正火状态交货。
交货状态钢管的室温纵向拉伸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
表 6 钢管的力学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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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.2.1
当需方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用于中压锅炉过热蒸汽管时,钢管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(R.)
应符合表7的规定,供方能保证时可不做检验。
6.4.2.2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试验温度,钢管应做高温纵向拉伸试验,其对
style="width:1.7733in;height:0.64658in" />GB/T 3087—2022
应温度下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(R.2) 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表 7 钢管在高温下的规定塑性延伸强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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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1.1 对于外径大于22 mm~600 mm,且壁厚不大于10 mm
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。压扁试验两 平板间距(H)
按公式(1)计算。压扁试验后,试样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。
…………… ………… (1)
式中:
H—— 两平板间距,单位为毫米(mm);
S — 钢管公称壁厚,单位为毫米(mm);
D— 钢管公称外径,单位为毫米(mm);
a — 单位长度变形系数,0.08;当 S/D≥0. 125 时为0.07。
6.5.1.2 当 S/D>0. 1
时,试样6点钟(底)和12点钟(顶)位置处内表面的裂纹可不作为压扁试验合格
与否的判定依据。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对于壁厚不大于10 mm
的钢管可做扩口试验。
扩口试验顶芯角度为60°,扩口后试样的外径扩口率应符合表8的规定,扩口后试样不应出现裂缝或
裂口。
表 8 钢管外径扩口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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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径不大于22 mm
的钢管应做弯曲试验,弯曲角度为90°,弯模半径为钢管外径的6倍,试样弯曲
GB/T 3087—2022
后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。
6.6.1
钢管应逐根进行液压试验。试验压力按式(2)计算,牌号为10的钢管最大试验压力为7.0
MPa, 牌号为20的钢管最大试验压力为10.0 MPa。
在试验压力下,稳压时间应不少于5 s,钢管不应出现渗
漏现象。
P=2SR/D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2)
式中:
P— 试验压力,单位为兆帕(MPa), 当 P\<7MPa 时,修约至最接近的0.5 MPa; 当
P≥7 MPa
时,修约至最接近的1 MPa;
S— 钢管的公称壁厚,单位为毫米(mm);
R— 允许应力,取规定下屈服强度的60%,单位为兆帕(MPa);
D- 钢管的公称外径,单位为毫米(mm)。
6.6.2 供方可采用GB/T40080 规定的自动电磁检测代替液压试验。
采用钢锭直接轧制的钢管应进行低倍检验。钢管低倍检验横截面酸浸试片上不应有白点、夹杂、皮
下气泡、翻皮和分层。
6.8.1
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应有裂纹、折叠、结疤、轧折和离层。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,清除深度应不超
过公称壁厚的10%,清理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,清除部位应圆滑过渡。
6.8.2 钢管内外表面直道(含非尖锐芯棒擦伤)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:
a) 对于冷拔(轧)钢管:不大于壁厚的4%,且不超过0.3 mm;
b) 对于热轧(扩)钢管:不大于壁厚的5%,且不超过0.5 mm。
6.8.3 不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他局部缺欠允许存在。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管可进行超声检测,验收等级应符合
GB/T 5777—2019 中 U2.5 的规定。
7.1 钢管化学成分分析的取样应遵守 GB/T 20066 的规定。化学成分分析通常遵守
GB/T 4336、 GB/T 20123、GB/T 20124 或其他通用方法的规定,仲裁时应遵守
GB/T 223.5、GB/T 223.12、 GB/T 223.19 、GB/T 223.23 、GB/T 223.37 、GB/T
223.59 、GB/T 223.63 、GB/T 223.85 、GB/T 223.86 的规定。
7.2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。
7.3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。
7.4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9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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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9 钢管检验项目的取样数量、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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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。
8.2.2
若钢管在切成单根后不再进行热处理,则从一根管坯轧制的钢管截取的所有管段都应视为
一根。
8.2.3
每批钢管应由同一牌号、同一炉号、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(炉次)的钢管组成。每批钢管
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:
a) 外径不大于76 mm 且壁厚不大于3 mm:400 根;
b) 外径大于351 mm:50 根;
c) 其他尺寸:200根。
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。
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 GB/T 2102 的规定。
style="width:3.12653in" />GB/T 3087—2022
钢管的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/T 2102 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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